泰安師范附屬學校(總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規(guī)范招生入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根據《2020年泰山區(qū)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泰山政辦發(fā)〔2020〕10號),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則 1.堅持落實主體責任的原則。區(qū)教體局負責本轄區(qū)內義務教育段學校的劃片招生和統(tǒng)籌入學工作。 2.堅持劃片免試入學的原則。依據國家及省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的要求,按學校“劃片招生”的原則,堅持免試入學,保障學區(qū)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應招盡招。 3.堅持消除大班額的原則。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消除大班額的要求,切實解決“大班額”問題,有序推進班額標準化。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充分接受社會監(jiān)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 1.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區(qū)戶籍兒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將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區(qū)內學校無法安排的,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2.殘疾兒童入學。經殘疾兒童鑒定委員會鑒定,適合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讀;適合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到學區(qū)學校就讀。 3.貧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按照區(qū)招生文件要求辦理,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留守兒童“零輟學”。 4.優(yōu)撫對象子女入學。 現役軍人子女,按照《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實施細則》辦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持有“齊魯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區(qū)《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要求辦理;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于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yōu)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繼續(xù)享受原有優(yōu)待政策;2020年度馳援湖北醫(yī)務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享受同等待遇;外來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fā)<外來客商子女入學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辦理。 以上幾類情況需填寫相關登記表并加蓋公章,現場審核材料時一并帶著,相關登記表請到“泰山區(qū)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招生網”(http://tsedu.993721.net)下載。 四、招生入學流程 8月17日,學校出臺招生方案。在學校網站(http://www.spj14.com)公示。 8月18日—8月20日,家長網上填報信息。學區(qū)內的適齡兒童家長登錄學校網站“泰師附校(總校)2020年適齡兒童入學信息采集系統(tǒng)”填寫相關信息(在學校網站首頁有專門鏈接)。 8月21日—8月22日,學校初審。審核家長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并通過學校網站“信息采集系統(tǒng)”通知家長初審結果,如初審通過將在反饋結果里通知現場審核材料的時間和注意事項。 8月23日—8月24日,家長查詢初審情況。家長登錄學校網站“泰師附校(總校)2020年適齡兒童入學信息采集系統(tǒng)”頁面,點擊“查詢和修改信息”查詢初審結果,以及需要現場審核材料的時間和注意事項。 8月25日—8月28日,現場審核材料。適齡兒童和一名家長(原則上是父親或母親)按照“信息采集系統(tǒng)”通知的時間帶有關材料到學校現場審核。 8月29日—8月30日,學校審核、錄取。學校負責將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信息錄入泰山區(qū)招生平臺。 8月31日,家長查詢錄取情況。家長登錄“泰山區(qū)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招生網”(http://tsedu.993721.net)查詢錄取情況。 五、現場審核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 請在學校網站“信息采集系統(tǒng)”已經提交信息并得到反饋結果的適齡兒童家長,嚴格按照反饋結果上通知的時間,由一名適齡兒童的家長(原則上是適齡兒童的父母)帶孩子及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進入學校時需出示“健康碼”,按照學校要求進行測溫、登記,全程佩戴口罩。 如果沒有條件進行網上信息采集的適齡兒童,請于8月26日下午2:30—5:00由一名適齡兒童的家長(原則上是適齡兒童的父母)帶孩子及相關材料到學校直接進行現場信息采集、審核材料。 現場審核時需準備的材料(均需原件): 1.泰山區(qū)戶籍 (1)父母身份證; (2)戶口簿; (3)不動產證(房產證),部分物業(yè)、水電氣等交費收據或網上交費截圖等實際居住佐證材料; (4)出生醫(yī)學證明; (5)兒童預防接種證(已完成預防接種的請?zhí)峁┮呙缃臃N單位開具的完成證明)。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1)父母身份證; (2)戶口簿; (3)“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明”(辦理時限1年以上); (4)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部分物業(yè)、水電氣等交費收據或網上交費截圖等實際居住佐證材料; (5)監(jiān)護人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1年,在泰安市或泰山區(qū)人社部門備案)或泰山區(qū)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1年以上); (6)在泰安市或泰山區(qū)社保部門連續(xù)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需提供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統(tǒng)一到社保部門核查,可提供社保證備查); (7)出生醫(yī)學證明; (8)兒童預防接種證(已完成預防接種的請?zhí)峁┮呙缃臃N單位開具的完成證明)。 3.關于房產的幾點說明 (1)因房產抵押貸款無法提供房產證明原件的,需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明復印件。 (2)已購房居住但未辦理不動產證(房產證)、網簽合同的,需提供與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fā)票等佐證材料。 (3)按照招生文件中“每套房產(住址)原則上每5年只享受一次劃片招生機會”的要求,近5年該處房產已享受過一次劃片招生的,不再享受劃片招生資格。 (4)法定監(jiān)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須為100%產權,房屋性質為住宅。 4.注意事項。 繼續(xù)實行家長誠信承諾書制度。對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劃片入學資格,符合在泰山區(qū)就讀條件的學生只能服從統(tǒng)籌安排,不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回戶籍地就讀。 六、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6278396 監(jiān)督電話:8252122 學校網站:http://www.spj14.com 2020年8月16日 |